| 凡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指导吸引外商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在 3000 万美元以下的生产项目,由武进市自行审批。
A 申报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合营各方签定意向书,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武进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步:编制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中外双方即可共同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中方报武进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手续。
第三步:签定、上报合同、章程,领取“批准证书”。
中外双方接到审批机关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后,着手商签合同和章程,有中方报武进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同时提交投资各方有效的合法开业证明、各方资信证明、董事会和高级人员名单、各方董事委派和身份证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申领 “批准证书”。
第四步:注册、登记、银行开户。
B 举办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提出申请,上报项目建议书。
外国投资者或委托的国内代理人向武进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呈报中英文的《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同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登记。
第二步:上报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材料,申领“批准证书”。
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外资企业章程;
(2) 外国投资者的法人证件;
(3) 外国投资企业的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4) 收支平衡计划
(5) 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所任职务、各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如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须办理环保核准手续。
武进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收到外国投资者或其国内代理人提交的上述报告和全部文件及证明材料后,经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行批准并同时发给“批准证书”。
第三步:注册登记、银行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