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发[2008]2号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洛委发[2008]2号
洛政发[2008]2号

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全镇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环保优先方针,彻底整治村庄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和谐村庄。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使全镇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改观,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二、主要目标
  在全镇全面打响清垃圾、清粪污、清河塘和村庄绿化战役,确保2008年底全镇集中居住点及自然村消灭露天粪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模式全覆盖,全面完成河塘清淤、村庄绿化和普及无害化户厕工作,所有行政村全面实现“三清一绿”。在此基础上,广泛发动各村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环境美化,以及有公共服务中心、有长效管理机制、有乡村文化等“五化三有”工程,确保到2009年底全镇25个村全部达到“五化三有”标准。积极推进省级卫生村和国家级卫生镇创建工作。
三、行动要求
1、“三清一绿”的基本任务
清垃圾:建立“组保洁、村(居)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村内住宅四周、道路两侧、河塘水面、沟渠岸边无暴露垃圾、无水面飘污,推广垃圾袋装化。
清粪污:集中居住点及自然村消灭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无害化户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居住区内无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和畜禽粪便直排现象。
清河塘:组织村庄河塘清淤工程,完成农村新五件实事方案中关于河塘清淤的序时进度,村内河塘水质明显改善。
村庄绿化:组织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积极推行庭院绿化。进村主干道两侧要有长1000米、宽10米的绿化带,或村庄周围种植成片的30亩以上林木或林果,确保2008年6月前所有行政村达到省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标准。
2、“五化三有”的达标标准
道路硬化: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主干道与公路连通、硬化,居住区内道路贯通、硬化,有条件的在主要路段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
卫生洁化: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质达国家卫生标准;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村内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农户逐步使用清洁能源;垃圾等废弃物集中处理率达100%;积极推广使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处理排放;工业污染达标排放。
河塘净化:河塘无淤积、无飘浮污物,河坡整齐无垃圾,水质满足功能要求。
村庄绿化:村庄周围、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庭院隙地、沟渠堤坡、河畔塘边等宜绿地域的绿化率达95%以上,户均拥有乔木10株以上,居住集中区有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率达30%,传统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
环境美化:村庄建筑有序、道路整洁、河塘清洁、绿化美观,无乱搭乱建、无残墙断壁、无乱拉乱接、无杂草丛生,因地制宜体现村庄特色、风格。
有垃圾清运、污水治理、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运行正常。
有开展村级事务、适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文体活动需要的公共服务中心,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要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有乡村文化,因村制宜体现地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底蕴。
3、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的基本条件
  在高水平实现“三清一绿”、“五化三有”的基础上,呈现经济繁荣、村美民富、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景象。村庄建设严格执行规划;村内建筑整洁有序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配套;电力、通讯线路整齐规范;垃圾、污水、河塘、绿化等环保长效管理成效显著;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服务项目基本齐全。整个村庄能较好体现特色、风格和文化。
4.根据我镇实际加快推进三项工作
  根据区垃圾焚烧处理政策的完善和运转正常化,加快推进我镇的“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大力推广垃圾袋装化。加快推进戴洛路改造工程和主干道公路沿线整治工作,改变主干道公路沿线旧貌。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推碑平坟”工作,确保主干道公路沿线无坟头。
四、工作措施
  “专项行动”实际是近两年来我镇开展的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化,目标进一步明确,标准进一步提升,内容进一步量化,原开展的镇村环境整治常规工作和责任分工不变。现就“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要求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刘金甫,副组长:夏浩春、刘金刚、姚国强,组员:庄少春、周世敏、徐仁英、沈霞、蒋建新、沈兵、沈国新、蔡中玉、马全兴、陈坚、蔡仲明、郑仁荣、陆建平、罗礼、朱电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姚国强,成员:蒋建新、沈兵。具体责任分工见附表。各村要根据以上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认真商定各村的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和推进计划。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村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创建美好家园的共同意愿,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性,在全镇农村形成人人参与整治村庄环境、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3、制订计划,有序推进。具体任务为:(1).2008年25个村全面实现“三清一绿”标准,15个村达到“五化三有”标准。(2).2009年10个村达“五化三有”标准。(3).2009年50%以上的村达省级卫生村标准。(4).具备条件的村积极创建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尽早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到位。
4、积极筹资,大力扶持。镇加大对 “专项行动”的财政扶持,对通过区达标验收的村,镇财政按区实际补贴100%的标准予以补贴; 对通过市达标验收的村,镇财政按市实际补贴100%的标准予以补贴;合并村按此基础另加50%。村级长效管理考核补贴标准不变,并完善和加强镇对村的长效管理考核考评;镇原实施的新建垃圾箱、改厕、刷白、种植行道树四类补贴至2007年12月31日。
各村要坚持走多元化投入的道路,在增加村组集体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村企结对,鼓励工商企业回报村民、造福乡邻,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机制,努力拓宽“专项行动”的投资渠道。
5、加强督查,严格考评。镇领导小组和联系村镇干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把“专项行动”列入村定员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并对各村“三清一绿”和“五化三有”的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一月

 

“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人

职能部门(人)

职责、任务

1

刘金甫

 

全面负责

2

宋建清

施利英

农村“推碑平坟”工作

3

夏浩春

沈国新

五化三有”建设规划编制

陈坚

垃圾收集和转运

蔡仲明

镇区绿化

庄少春、马全兴、秦国伟

综合执法

4

朱晓春

徐仁英、沈霞、郑仁荣

有公共服务中心、有乡村文化

5

周新昌

周世敏

污水处理、工业达标排放

6

刘金刚

蒋建新

申报、指导、验收等总体协调

陆建平

清河塘和河塘净化

蔡中玉

村庄绿化

7

是建

罗礼

道路硬化

8

姚国强

沈兵

省级卫生村创建、清垃圾、清粪污

沈兵、朱电伟

卫生洁化、环境美化、有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
镇干部分工表


完成时间

责任村

镇干部联系人

 

 

 

2008年

 

 

阳湖

荆成、金美芳

岑村

夏浩春、沈国新

洛东

姜金玉、蒋建新

谈家头

虞士杰、朱国荣、徐艳

洛阳

朱晓春、沈志洪

小留

是建、施利英

下塘

朱晓春、杭浩焕

友谊

宋建清、俞春焕

天井

周世敏、沈焕歧

戴溪

姚国强、钮俊锋

民丰

方祥国、陈娅

东陈

刘金刚、沈忠良、蔡中玉

虞桥

刘金刚、毛迪方

虎臣

周新昌、顾俊伟

汤墅

毛达社、沈兵

 

 

2009年

安桥

荆成、黄耀法

安尚

是建、吴建伟

东尖

夏浩春、顾达义

圻庄

李治国

朝南

吴嫔、王小虎

马安

沈霞

东序

徐仁英、赵福民

瞿家

宋建清、陆星燕

马驰

周新昌、陈幼杰

管城

姚国强、费叶青